2016年预计再度亏损 *ST昆机濒临暂停上市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莉雯)1994年上市的*ST昆机终走到了暂停上市的悬崖边。公司18日发布业绩预告称,公司预计2016年经审计的业绩仍为亏损。鉴于公司2014年、2015年连续两个财政年度经审计为净亏损,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A股股票将于2016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据查,公司首次预约的年报披露日为2017年3月30日。
与此同时,*ST昆机还发布多份包括董事长在内的辞职公告,常宝强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王兴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法定代表人职务;副董事长张晓毅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从上述辞职人士的履历来看,其都是上市公司或者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的老员工,王兴出生于1965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沈阳第一机床厂审计监察处,1996年初,任职于集团公司财务部,自2007年3月23日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常宝强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沈阳第三机床厂设计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沈一车床厂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自2013年3月起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
事实上,*ST昆机方面一直在为保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出努力。就在1月14日,公司在澄清媒体的报道中透露,沈机集团在国家发改委调研过程中介绍下一步改革方式时,提及拟通过“沈阳机床增发、转让昆明机床股权、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解决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虽然沈机集团目前无具体转让计划,但是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时间合法、合规转让昆明机床(*ST昆机)股权。再追溯之前,清华系还拟入驻*ST昆机,但该资本运作最终以失败告终。
据查,*ST昆机的控股股东是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沈阳市国资委。“国资委旗下的上市公司需要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从这一点来说,*ST昆机即便暂停上市仍有回转的希望”。一位资深投行人士指出。
【公司报道】
中国证券网讯 *ST昆机5月1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5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机集团”)通知,沈机集团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61261号)。
近期,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ST昆机及其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沈机集团”)、股权受让方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紫光卓远”)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以及相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均存在违规行为。因此,相关责任方均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杨晶)五个月前曾因重要信息遗漏披露而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的*ST昆机(600806),于12月5日再领问询函,被要求就其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附则”条款的补充公告做进一步说明。
【相关案例】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ST川化2016年1月27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68亿元至5.7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5.67亿元;同时预计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16亿元至-14.13亿元;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ST常林4月13日晚间公告称,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4月20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ST昆机大股东沈机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 *ST昆机5月1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5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机集团”)通知,沈机集团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61261号)。因临时信息披露涉嫌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沈机集团立案调查。
风险提示不到位 *ST昆机遭公开谴责
近期,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ST昆机及其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沈机集团”)、股权受让方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紫光卓远”)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以及相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均存在违规行为。因此,相关责任方均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经查明,去年11月11日,*ST昆机发布《关于大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签署协议公告》,控股股东沈机集团拟将持有的25.08%股份全部转让给紫光卓远,紫光卓远将成为*ST昆机第一大股东。11月13日,沈机集团和紫光卓远分别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天,*ST昆机又发布非公开发行方案,与紫光卓远同属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清华控股”)的关联方启迪科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拟参与认购4.88%的股份。
按披露,受让前述*ST昆机股份和认购*ST昆机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清华控股将间接持有*ST昆机29.96%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这一交易并未顺利进行。今年2月初,*ST昆机发布《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提示如果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在协议约定的三个月内未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协议将在2月8日自动解除。2月17日,*ST昆机发布《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终止暨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相关方正式确认前述股权转让协议自动解除,非公开发行方案也一并终止。
上交所进一步核实发现,在去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签署协议公告》所涉及的相关协议中,即包括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款。而据上交所了解,其中的关键生效条款包括:一、*ST昆机控股股东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就股份转让事宜获得辽宁省国资委会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二、*ST昆机控股股东须获得云南省有关政府部门支持受让方紫光卓远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书面文件,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书面文件支持并配合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三、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协议所列的生效条件不能全部获得满足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同时,上交所为认为,*ST昆机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对市场预期和股价影响重大。回查股价走势,*ST昆机去年11月11发布相关公告并于11月19日复牌后,截至11月27日的六个交易日内,股价最高涨至17.66元,涨幅高达51.98%。而今年2月17日*ST昆机发布《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终止暨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后,当天股价一度触及跌停。
由此,上交所指出,虽然*ST昆机和沈机集团分别在《关于大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签署协议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仅披露了部分合同生效条款,但均遗漏了一些对股权转让事项影响至关重大的关键生效条款;紫光卓远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则完全未披露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款,三方信息披露均存在重大遗漏。
上交所还认为,*ST昆机及前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告股权转让及其相关的权益变动事项后,一直未就前述重大遗漏发布补充公告,直至协议约定三个月期限的最后一个交易日,*ST昆机才发布了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动解除的提示性公告,*ST昆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款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对股权转让和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终止风险提示不完整、不及时。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做出纪律处分决定:对*ST昆机及时任高管、沈机集团、紫光卓远予以公开谴责,对沈机集团时任董事长予以通报批评。
重要信息遗漏披露 *ST昆机再引监管关注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杨晶)五个月前曾因重要信息遗漏披露而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的*ST昆机(600806),于12月5日再领问询函,被要求就其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补偿“附则”条款的补充公告做进一步说明。公司应解释在此前的信息披露中遗漏该重要条款的原因,同时说明该项交易在年内完成是否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公司所存在的暂停上市风险。
11月16日,*ST昆机公告与昆明市盘龙区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土地收储补充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据公告,涉及本次收储的土地房屋补偿总价约为4.71亿元,公司预计将可实现收益约1.8亿元。考虑到*ST昆机目前因2014年、2015年连续亏损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今年前三季度仍然亏损1.63亿元。因此,此次土地收储事项,可能是公司今年实现扭亏的重要机会。
不过,在12月3日,*ST昆机又发布补充公告称,此前公告中未披露上述协议中的“附则”条款,包括“(该协议应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即昆明市盘龙区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报请昆明市政府批准同意”这一生效条件。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重要的报批环节,*ST昆机先是在11月16日的公告中遗漏披露,在11月24日回复上交所关于此次交易事项的实施程序和主要环节的问询时也未提及。
对此,12月5日,上交所向*ST昆机再次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前述信息披露中遗漏该重要条款的原因,同时结合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目前所处的进展阶段,说明取得“昆明市政府批准同意”是否存在实在性障碍和不确定性风险,并预计获批所需的期限。
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公司根据土地收储及房屋征收事项的实施程序,充分披露该交易事项在年内完成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及其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并揭示公司股票在2016年年报后可能存在的暂停上市风险。
按照问询函的要求,*ST昆机应于12月7日之前做出书面回复。
事实上,这并非*ST昆机首次因遗漏披露关键信息而被监管部门关注。去年11月11日,*ST昆机公告大股东沈机集团签署转让上市公司(25.08%)股份协议书,但未充分披露部分关键条款。该项交易此后因故终止,而上市公司则领受公开谴责。
回溯公告,*ST昆机去年11月11日公告,大股东沈机集团拟将所持25.08%股份全部转让给紫光卓远,随后公司又发布定增预案,与紫光卓远同属清华控股的启迪科服投资拟参与认购,将获得上市公司4.88%的股份(定增完成后)。但在今年2月,*ST昆机公告提示,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如在协议约定的三个月内未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批程序,将在2月8日自动解除。随后,2月17日,*ST昆机公告相关方正式确认该股权转让协议自动解除,随后,公司的定增计划也一并终止。
监管部门注意到,在*ST昆机去年11月11日的大股东签署持股转让协议公告中,未充分披露“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协议所列的生效条件不能全部获得满足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重要关键条款。因此,在今年7月,上交所对*ST昆机、沈机集团、紫光卓远等予以公开谴责。
*ST川化2015年再度预亏 或被暂停上市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ST川化1月27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68亿元至5.7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5.67亿元;同时预计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16亿元至-14.13亿元;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告称,业绩预亏原因为:报告期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根本性好转;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停产装置、在建工程、存货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这还将加大公司2015年度的亏损额度。
同时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2014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4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规定,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ST常林:公司股票4月20日起暂停上市
*ST常林4月13日晚间公告称,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4月20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ST常林表示,公司将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推进中,已于1月23日披露了重组预案修订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职工安置方案已获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资产承接方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ST常林此前发布的重组预案,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置出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15.75亿元),同时拟置入国机集团及江苏农垦合计持有的苏美达集团100%股权(作价40.55亿元),差额部分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苏美达集团业务主要包括机电设备、纺织服装、动力工具、发电设备、船舶、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贸易以及大宗商品贸易。重组后国机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时公告提醒称,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因公司连续3年净利润为负被暂停上市后,如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