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央企集团火速表态不减持 上市公司“力挺”减持新规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雪青)1月7日晚间,多家央企集团在各自官网紧急表态维护股市稳定,宣布近期不减持旗下上市公司股票。
其中,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在官网披露,集团新闻发言人侯秀峰7日接受记者采访,就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发表声明,表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航天科工集团及所属单位即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控股七家上市公司(航天信息、航天晨光、航天通信、航天发展、航天科技、航天长峰、航天电器)股票。同时,将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
而作为上一轮市场非理性暴跌中“护盘先锋”的中航工业集团,昨日在官网发布声明,明确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声明称:去年6、7月间,股市剧烈波动,中航工业在分析了下属上市公司市场表现后,决定主动对多家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对稳定证券市场作出了贡献。近几日,随着股票市场波动,中航工业旗下股票价格也受到影响,为维护公司股票稳定,经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下属上市公司股票。中航工业再次呼吁广大投资者理性对待市场波动,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中航工业旗下A股公司中,除去即将另立门户的中航动力、成发科技、中航动控、中航重机外,还有飞亚达A、中航地产、深天马A、中航飞机、成飞集成、天虹商场、中航电测、中直股份、洪都航空、中航电子、中航黑豹、贵航股份、中航资本等。
与此同时,中国五矿集团也在官网发布声明称:近期A股市场大幅波动,为维护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五矿集团将坚定持有旗下各控股上市公司股份(A股公司有五矿发展、株冶集团、金瑞科技、五矿稀土、中钨高新),近期无减持计划。去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已宣布,另一央企中冶集团整体并入五矿集团,中冶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有中国中冶。
中国证券网记者还注意到,将整合中外运长航集团的招商局集团昨日晚间也发表了类似声音:集团董事长李建红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招商局集团将“做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旗下上市公司的股票。招商局集团旗下A股公司包括:招商证券、招商蛇口、招商轮船、华北高速等;中外运长航集团旗下公司则有外运发展等。
此外,中海油官网昨日声明,已注意到资本市场近期波动,公司一贯致力于稳健经营给股东创造价值,近期并无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其旗下公司有中海油服、海油工程、山东海化等。
国投集团官网亦披露,7日,集团专题研究了境内控股上市公司发展有关事宜,为积极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明确表示目前对控股上市公司无减持计划。国投集团旗下A股公司有:国投电力、国投新集、国投安信、中成股份、*ST中鲁等。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昨日也表示,近日股市出现异常波动,集团对此高度重视,与各控股上市公司股东进行了深入沟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集团作为中央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将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支持所属上市公司做强做优,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
【权威声音】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一蕙)为落实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大股东减持新规,上交所亦同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预披露格式指引。据指引要求,拟减持的大股东需披露包括减持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减持具体安排,同时提示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等重大风险。
全景网1月7日讯 深交所周四在官网披露,为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精神,深交所日前修订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公告格式。
【公司案例】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一蕙)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范减持行为。上交所同步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具体要求。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7日晚间记者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获悉,中航工业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中航工业表示,2015年6、7月间,我国股市剧烈波动,中航工业在分析了下属上市公司市场表现后,决定主动对多家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对稳定证券市场作出了贡献。
中国证券网讯 1月7日晚间,认证信息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中国五矿新浪微博账号发布消息称,中国五矿一直致力于提升旗下各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质量,致力于提高其规范运作水平,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交所:现有减持安排不合新规者不得实施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一蕙)为落实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大股东减持新规,上交所亦同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预披露格式指引。据指引要求,拟减持的大股东需披露包括减持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减持具体安排,同时提示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等重大风险。另外,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及时披露减持的实施情况。上交所同时指出,上市公司股东在证监会减持新规之前已披露减持公告的,也当遵守新规要求,与规定不一致的减持安排将不得实施。上述指引自1月9日起施行。
证监会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出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减持新规。同时,《若干规定》第八条强调了大股东的减持预披露责任——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为此,上交所同日发布《第九十八号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格式指引》(简称减持预披露格式指引或指引),旨在落实《若干规定》要求,规范大股东减持预披露行为,细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减持预披露格式指引主要内容有三方面,即股东基本情况、减持计划主要内容以及相关风险提示。
股东基本情况中,相关方需披露股东名称、股东持有股份总数量、持股股份具体来源,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而第二部分“减持计划主要内容”系披露重点之一,对应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即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拟减持的原因。另外,监管亦加强了对相关风险的提示要求。在第三部分“相关风险提示”中,指引要求相关方充分揭示实施减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同时,相关方需充分揭示减持股份可能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等重大风险。
此外,大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应根据指引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指引的第四部分规定,大股东应当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包括实际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数量、减持比例等,另需披露本次减持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存在差异的原因等等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上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应当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和上交所《预披露格式指引》的有关要求,审慎进行股份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股东在证监会《若干规定》发布前已经披露减持公告的,也应当遵守《若干规定》的要求,相关减持安排与《若干规定》不一致的,不得实施。
同时,上交所将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惩戒力度,对于违反减持预披露或者违规减持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股东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将对其实施六个月或者12个月的交易限制。
另需注意的是,从实践看,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幅减持的现实需求并不大。上交所的数据显示,近年大股东减持60%是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进行的,从而缓解了对市场的压力,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金额占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只有0.7%左右。另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沪市共有310家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过减持,减持比例仅占其持股总数的3.2%,减持金额仅占沪市流通市值的0.78%。即便在去年6月市场整体异动期间,也仅有166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进行了减持,减持比例也仅占其持股总数的1.26%,减持金额占沪市流通市值的0.15%。
深交所发布减持规定配套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全景网1月7日讯 深交所周四在官网披露,为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精神,深交所日前修订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公告格式。
修订后的公告格式细化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制度,同时,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告格式还要求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后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为投资者了解大股东减持情况提供方便。
沪市蓝筹公司“力挺”减持新规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一蕙)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范减持行为。上交所同步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具体要求。就上述规定和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内容,记者联合采访了沪市多家行业龙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其中既有央企、地方国资的代表,亦有民营企业,而得到的一个鲜明回馈就是:上述规定和指引的发布,遵循“疏堵结合”之思路,有利于引导大股东依法、透明、有序减持,符合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
“去年年中,股市发生大幅波动,证监会及时出台‘18号文’,及时暂停了大股东和董监高二级市场的减持,对于恢复投资者信心,促进股市企稳起了积极作用。最近,证监会出台了《若干规定》,这是对此类减持行为进行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引导大股东和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中国太保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
事实上,在采访中,多家公司都谈到了政策的衔接,认为从“18号文”的及时出台到昨日的新规落地,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康恩贝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若干规定》按照权利、义务平衡的原则依法规定了几种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情形,把有关主体的减持与其守法合规及诚信等要求结合起来,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与发展。王府井的代表亦指出,《若干规定》和《指引》是在现行法律体系下,给大股东的减持留有一定的空间和通道,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和合理的减持计划,让大股东的减持有序实施。《若干规定》同时也较好的约束了董监高的减持行为。
接受采访的上市公司普遍认为,这一规定将能起到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相关规定的出台,通过完善配套机制,引导大股东、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化解资本市场的恐慌情绪,为稳定资本市场注入一针强心剂。作为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央企,中国中车希望资本市场广大参与者,共同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的新规,携手并肩共克时艰,为稳定资本市场做出贡献。”中国中车发出了这样的呼吁。
事实上,接受采访的央企或者国资企业不止中国中车一家。中国国航、王府井都表示,相关方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和指引的要求。同仁堂亦指出,公司控股股东此前已经做出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并将继续严格履行承诺,以实际行动切实强化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责任,为实现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尽到应尽之力。
而民营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态度亦不含糊。正泰电器方面认为,《若干规定》建立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大股东和董监高有序减持,该规定既有效缓解了集中抛售压力,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也依法保障了大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引导股东依法、透明、有序减持股份。公司大股东正泰集团和公司高管表示,将认真执行《若干规定》和上交所配套制定的《减持预披露公告格式指引》。
宝钢股份相关人士向记者阐述的理解颇具代表性。公司认为,此次规定遵循了“疏堵结合”的思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一方面防范大股东、董监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另一方面依法保障其转让股份的权利,实现监管政策的有效衔接,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有利于引导股东依法、透明、有序减持股份,稳定市场预期。”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声明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7日晚间记者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获悉,中航工业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中航工业表示,2015年6、7月间,我国股市剧烈波动,中航工业在分析了下属上市公司市场表现后,决定主动对多家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对稳定证券市场作出了贡献。
近几日,随着股票市场波动,中航工业下属上市股票价格也受到影响,为维护公司股票稳定,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下属上市公司股票。中航工业将继续积极履行央企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承诺决不出现违法违规、集中减持、冲击市场的行为,各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依法有序。
未来,我集团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其内在价值,同时积极筹划各项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的资本运营项目,并形成长效分红机制回馈广大股东。
最后,中航工业还再一次呼吁广大投资者理性对待市场波动,携手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中国五矿:近期不减持旗下上市公司股份
中国证券网讯 1月7日晚间,认证信息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中国五矿新浪微博账号发布消息称,中国五矿一直致力于提升旗下各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质量,致力于提高其规范运作水平,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期国内A股市场大幅波动,为维护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中国五矿将坚定持有旗下各控股上市公司股份,近期无减持计划。
资料显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其中A股上市公司有五矿稀土、五矿发展、株冶集团、中钨高新、金瑞科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