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国信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中信证券11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21号),其中提及: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信证券表示,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告称,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今年8月25日晚间,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4家券商曾公告,其均于8月24日收到了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调查的理由均为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信证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国信证券11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45]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国信证券表示,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在同一日早些时候,中信证券发布类似公告称,因其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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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关于中信证券收益互换业务数据通报的新闻,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25日午间回应,出现相关问题是因为公司系统升级造成了对外报送个别信息的错误,主要涉及互换业务2015年4月-9月新增规模和终止规模的数据错误,但存量规模数据是正确的。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洲)中国证券业协会11月24日公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显示,10月,发现中信证券自2015年4月至9月报送的场外衍生品月报数据出现重大误差,造成其间该司各月互换业务新增规模及终止规模同时虚增(累计虚增额达10,633.63亿元),但未对每月存量规模造成影响。
收益互换协议理论上是一个对赌,并非要求发生如购买股票等真实交易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券商多会以自营盘实际购入来完全对冲风险。但问题在于正是由于“股票收益互换”具有强烈的高杠杆性质,因此,发生在券商融资杠杆方面的一些爆仓以及强制平仓事件,同样可能在股票收益互换中发生,且其爆仓风险可能更大。
【公司案例】
8月25日晚间,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广发证券分别公告,于8月24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8月28日,针对被证监会调查一事,海通证券董秘黄正红在海通证券中期业绩说明会上首次透露,此次被调查确实和接入外部交易系统的部分客户进行场外配资有关。
8月18日晚间,同花顺和恒生电子分别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创业板公司锐奇股份(300126)、宝利国际(300135)11月24日晚间公告称,因其涉嫌违法违规分别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两家公司均强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海通证券等四家券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截至8月25日晚22时,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广发证券当日晚间均公告,其均于8月24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上述公司均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其经营情况正常。
海通证券披露被证监会调查原因:与场外配资有关
8月28日,针对被证监会调查一事,海通证券董秘黄正红在海通证券中期业绩说明会上首次透露,此次被调查确实和接入外部交易系统的部分客户进行场外配资有关,目前公司还在等调查结果。
8月25日晚间,包括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广发证券在内的四家券商均发布公告称,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不过,公告并未披露被调查的具体原因。当时有业内人士猜测或与场外配资有关,但均没有得到四家券商的官方回应。
黄正红表示,此前根据风险管理和交易策略的需要,证券公司都会对接入外部交易系统的客户开户手续和资格以及外部系统是否会对公司系统产生影响等方面进行审查,虽然提供外部的时候都会和客户约定不允许利用这个通道去做违法违规的事情,但是并没有这个权力去做后续的检查。
“外部接入的情况在行业内是普遍现象,之前也没有明确的监管要求,如果我们去查客户,可能会造成客户的流失,但是现在检查变成行业的统一标准后,我们做起来就相对容易些”,黄正红表示,此次监管层对客户的外部接入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要审查开户手续和资格等环节外,还要对客户的客户进行了解。
据了解,早在今年7月12日,证监会就公布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明确表示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8月18日,恒生电子与同花顺先后发布公告宣布被证监会调查。(和讯网)
同花顺恒生电子同时被立案调查
8月18日晚间,同花顺和恒生电子同时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今年的7月27日,证监会就发布公告称,“针对市场关心的场外配资核查进展情况,证监会在前期对恒生网络场外配资专项核查的基础上,今天证监会组织稽查执法力量赴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核查相关线索,监督相关方严格执行证监会相关规定”。
恒生电子控股子公司恒生网络公司被调查,而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是建立在7月17日开始调查的基础之上。据业内人士猜测,同花顺被查或许与公司参与的场外配资业务有关,同花顺目前通过资产管理软件运行的客户资金规模约60亿元,占市场中场外配资规模1.2%左右。同花顺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逐步停止资产管理类软件的销售和运行,恒生网络被查则仍可能是此前清查配资行动的后续。
同花顺公告称,为了响应监管层清理整顿证券业务清查配资行动,公司从6月中旬已逐步清理资产管理软件中的客户规模。6月11日-7月12日已停止销售同花顺资产管理软件,在已销售的软件中停止新增客户、新增账号和新增资金,关闭资产管理软件中的存量用户开立主账户、开立子账户、存量子账户增资等功能。
同花顺称,7月12日-8月5日公司逐步清理资产管理软件中的存量资金规模,在数次通知所有存量客户的情况、大部分客户主动停止使用软件的情况下,公司于8月14日停止所有客户资产管理软件的运行,完全关闭了资产管理软件中的所有账户。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同花顺和恒生电子同时被调查显然比其他上市公司遭到调查对市场吸引力要大的多,作为国内少数几个通过和券商合作实现接口对接从而进行证券交易的软件,同花顺在监管层清查违规证券行为时就一直被视为关注的重点,而在大智慧、恒生电子之后,同花顺开始接受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表明监管层对违规证券行为仍旧保持着关注态势。(北京商报)
中信证券:公司系统升级造成报送信息错误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关于中信证券收益互换业务数据通报的新闻,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25日午间回应,出现相关问题是因为公司系统升级造成了对外报送个别信息的错误,主要涉及互换业务2015年4月-9月新增规模和终止规模的数据错误,但存量规模数据是正确的。公司在发现相关问题后,已于2015年11月初进行了数据更正。当前,公司互换业务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此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称,中信证券自2015年4月至9月报送的场外衍生品月报数据出现重大误差,造成其间该司各月互换业务新增规模及终止规模同时虚增(累计虚增额达10633.63亿元),但未对每月存量规模造成影响。该误差影响范围包括2015年4月至9月各期《证券公司场外业务数据统计报表》中互换业务月度新增、终止及年度累计规模,相关数据已在本期报告中予以修正。协会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违规情况将视情节相应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中证协:中信证券场外互换业务规模虚增1.06万亿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洲)中国证券业协会11月24日公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显示,10月,发现中信证券自2015年4月至9月报送的场外衍生品月报数据出现重大误差,造成其间该司各月互换业务新增规模及终止规模同时虚增(累计虚增额达10,633.63亿元),但未对每月存量规模造成影响。
报告表示,该误差影响范围包括2015年4月至9月各期《证券公司场外业务数据统计报表》中互换业务月度新增、终止及年度累计规模,相关数据已在本期报告中予以修正。协会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违规情况将视情节相应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报告全文:
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2015年第2期)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截至10月底,累计40家机构提交首次备案138笔。
场外证券销售与转让:本月,25家证券公司销售(含自销、代销)私募产品512只,月度销售金额184.41亿元;15家证券公司开展转让业务93笔,转让金额9.28亿元。截至10月底,25家证券公司累计销售私募产品8482只,销售金额5,081.22亿元;累计1194只产品实现转让,转让金额114.59亿元。
场外衍生品:10月,证券公司开展权益类场外金融衍生品初始交易2735笔,涉及初始名义本金1,082.78亿元;截至10月底,共39家证券公司开展了场外衍生品业务,月末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余额2,792.1亿元。 报价系统:本月,报价系统发行私募产品93只,月度发行金额79.47亿元;10只产品实现转让,转让金额0.86亿元。在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方面,中证众创稳步发展,本月新增3个项目,拟融资1,090万元;截至10月底,累计共15个项目完成募集,募集资金1.55亿元,项目融资成功率26.32%,在同类业务中成功率领先。
发现的问题:10月,我们发现中信证券自2015年4月至9月报送的场外衍生品月报数据出现重大误差,造成其间该司各月互换业务新增规模及终止规模同时虚增(累计虚增额达10,633.63亿元),但未对每月存量规模造成影响。该误差影响范围包括2015年4月至9月各期《证券公司场外业务数据统计报表》中互换业务月度新增、终止及年度累计规模,相关数据已在本期报告中予以修正。协会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违规情况将视情节相应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揭秘让中信证券摊上大事的“收益互换”通道
收益互换协议理论上是一个对赌,并非要求发生如购买股票等真实交易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券商多会以自营盘实际购入来完全对冲风险。但问题在于正是由于“股票收益互换”具有强烈的高杠杆性质,因此,发生在券商融资杠杆方面的一些爆仓以及强制平仓事件,同样可能在股票收益互换中发生,且其爆仓风险可能更大。
中国证券业协会24日公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中称,2015年4月至9月,中信证券累计虚增互换业务规模1.06万亿元(包括新增规模和终止规模)。(详见《半年虚增互换业务1.06万亿?中信证券称“报送错误”》)
这一消息让正处风口浪尖的中信证券更受争议。同时,收益互换也被炒得沸沸扬扬。
实际上这种业务是合法业务,需要有牌照资格,本篇做深度解读。首先来看下收益互换的定义。
这是一种衍生品
基于股票的收益互换,是指券商与客户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是重要的权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该业务在2012年启动试点,目前有超过20家券商获此牌照资质。收益互换也和场外期权、收益凭证成为了场外衍生品最重要的业务。
是场外非标准化的产品
从目前试点券商的业务模型看,股票收益互换双方的交易价格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投资者与券商之间“一对一”商定,是非标准化产品。互换方向和挂钩标的均没有严格规定,完全按照客户需求设计。
是一款杠杆化的产品
券商将定期对互换交易和担保品进行盯市,若担保金额不足,投资额必须按约定追加担保。可用担保品的品种包括现金、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大盘蓝筹股票等。担保品折算率不等,现金为100%,国债在90%以上,股票最低的折算率仅有20%。该业务因需投资者提供自身信用或其他权益类品种作为担保品,具有一定的杠杆效果。据悉,该业务潜在杠杆率可以达到近5倍。
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只对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一般不需要进行股票实物交割。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收益互换,实现股权融资、策略投资、杠杆交易、市值管理和创建结构产品的目的。其中,股权融资的交易方式,类似于股票约定式回购,即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股票作为担保品,向券商获得“贷款”;而杠杆交易运作,则可以在不需要实际持有股份的情况下,只需支付资金利息即可换取股票收益。
实际上是券商借钱给投资者,券商赚两部分钱,一个是按照年借出资金的年化利率8%左右收取利息(而且,很多时候其实是通过银行配资,所以还是银行赚),一个是锁定这个产品使用券商的经纪业务,赚手续费,而且可以收的稍微贵点。因为不同券商交易通道基本没什么差别,用谁做交易还是要看这些衍生业务是跟谁做的。说白了,所谓中信和citadel的合作,中信也是为了垄断和citadel的在华生意。
目前潜在客户有四种—专业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主要是为了放大交易杠杆;金融中介,主要是专业从事大宗交易的机构,就可以利用股票互换业务放大承接业务的规模和效益;金融机构,主要是为了通过该业务向证券公司购买A股挂钩的衍生工具,构造A股挂钩结资、场外衍生品交易以及进行股权融资;还有就是一般企业客户。
实际上企业客户是收益互换的一个主力,与企业员工激励相挂钩。
在常用的业务框架中,收益互换的杠杆普遍都能放到2至3倍,高于两融杠杆。
举个第一财经披露的例子:今年3月份,恒顺电气(300208.SZ)发布了公司部分董监高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然而在这则看似平常的增持动作中,多出了较陌生的两道环节。
根据恒顺电气公告,公司增持人员先以自筹资金2300万元认购由深圳华银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银精治”)成立的“领先六期基金”。而后,华银精治与国信证券签订收益互换合同,由国信证券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股票,以此完成整个增持过程。
恒顺电气在员工增持中启用了收益互换,最直接的影响来自国信证券在此次增持中提供了融资资金4600万元。这意味着,此次增持中上市公司高管实际启用了1:2的杠杆。3月17日,“领先六期基金”与国信证券完成收益互换交易,在二级市场实际增持了恒顺电气241.42万股。
按照恒顺电气上述交易模式,股票增持买入当天均价为28.48元/股,现在股价在38,还是有很大的升幅。若此幅度的价差仍持续,在协议约定的一年交易期限后,券商将对融出的4600万元收取约定好的固定收益,而将所购全部股票的浮动收益结算给上市公司。
收益互换协议理论上是一个对赌,并非要求发生如购买股票等真实交易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券商多会以自营盘实际购入来完全对冲风险。收益互换实际是基于保证金的交易方式来提供杠杆交易功能。收益互换能获取比融资融券更高的交易杠杆,而合约期限、收益结构设计弹性大,并可以挂钩两融标的之外的标的。就实际运用而言,与大宗交易的结合还可增厚相关收益,甚至可通过互换协议实现变相“融券”交易。
但问题在于正是由于“股票收益互换”具有强烈的高杠杆性质,因此,发生在券商融资杠杆方面的一些爆仓以及强制平仓事件,同样可能在股票收益互换中发生,且其爆仓风险可能更大。(每日经济新闻)
锐奇股份、宝利国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创业板公司锐奇股份(300126)、宝利国际(300135)11月24日晚间公告称,因其涉嫌违法违规分别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两家公司均强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其中锐奇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字2015-1-77号),通知书的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宝利国际则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00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因“自推自否”2015年半年度高送转的违规行为,锐奇股份董事长吴明厅日前被深交所施以公开谴责的处分。(详见:锐奇股份董事长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1月24日收盘,锐奇股份报收21.59元/股,上涨0.33%;宝利国际报收10.43元/股,当日涨幅为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