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网开一面 多家公司展开“救赎式增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锐 见习记者 乔翔) 近几月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法减持行为保持持续高压严打态势,数十家上市公司股东因超比例减持等行为被立案调查。进一步来看,相关股东出现违法减持或源于缺乏法律意识和守信观念,或是对相关政策理解出现偏差。不过,从中也透露出一些积极信号,即一些股东在意识到自身的违法、违规行为后,会快速采取补救措施,以期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在此背景下,A股市场中的“救赎式增持”案例不断涌现。
9月18日收盘后,欣旺达再次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的股份增持进展:当日,王明旺通过认购“互换【10】号”并与华泰证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进一步增持欣旺达136.07万股,本次增持后,王明旺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增至29.32%。
不得不提的是,在证监会今年8月21日披露的首批20起违法减持案件涉案股东名单中,王明旺赫然在列。在此背景下,王明旺前期实施的一系列增持行为颇有“补过”的意味。
除王明旺外,实施“救赎式增持”最为明显的当属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中商联”)。据披露,天津中商联在2014年10月22日至2015年7月6日期间大举减持津劝业7.65%股权,已明显构成超比例减持。其中,今年7月3日至6日股价大跌之际,其对应减持规模达到1500万股。违规减持发生后,天津中商联随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天津中商联事后介绍,由于其将所持津劝业股票进行了股权质押贷款,随着股价的暴跌,其面临的银行平仓压力日渐加大,由此不得不决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00万股来“解困”,加之对法规理解错误,最终酿成违规减持。
不过,在违规减持已成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天津中商联7月10日宣布在此后两月内以不低于1158万元的资金增持津劝业股份,以作为补救措施。目前,该项增持计划已经完成。
此外,经纬电材、金力泰、阳谷华泰等公司前期进行过违规违法减持的相关股东,此后也均实施了“救赎式增持”,个别违规减持股东甚至将增持额与前期减持规模“挂钩”。
根据证监会表态,其对在限制期内违规减持股票的违法主体,将按照“违法买卖超比例越多、买卖金额越大,处罚越重”的量罚原则,根据违法减持比例,采取有梯次递增的量罚尺度。而对于上述实施“救赎式增持”的股东们,监管部门也对其增持补过举动予以了认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上周五曾表示,涉案当事人在超比例减持之后,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减持股票进行相当比例增持的,证监会将在不改变对违法行为认定的前提下,在违法减持罚款数额方面对涉案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
“一些股东在发生违法减持行为后也非常着急,想知道如何通过券商、资管等方式快速实施增持行为,以尽快减轻事件影响。”某金融中介机构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记者统计,在证监会目前披露的两批共35起违法减持案例中,已有21家涉案股东采取了“救赎式增持”策略。而在监管部门上述政策指引下,其他违规股东未来会否跟进,值得关注。
【相关政策】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艳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表示,为确保依法审理、公平公正,证监会对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类案件严格执行统一的裁量尺度。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吴绮玥)7月8日,上交所发布4份关于违规减持的处理决定,包括2份通报批评和2份监管关注。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在近期股市异常波动的背景下,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证监会稽查执法力量正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持续性的高压态势。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7月24日晚间,松芝股份、阳谷华泰、科泰电源等多家公司发布公告显示,其控股股东均于当日收到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违规减持自家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案例】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严政)欣旺达9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旺于9月18日通过认购“互换10号”并与华泰证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在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36.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6%,平均增持价格为22.031元/股,合计金额2997.85万元。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津劝业9月8日晚间公告,第二大股东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9月8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80.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经纬电材[6.05% 资金 研报]9月16日晚间公告称,截至9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太平洋证券收益互换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6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
证监会:根据违法减持比例采取梯次递增量罚尺度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艳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表示,为确保依法审理、公平公正,证监会对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类案件严格执行统一的裁量尺度。
第一,违法行为的认定方面,按照规定,对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过程中涉及的信息披露、限制期内转让股份两个违法行为均予以认定和合并处罚。
第二,法人股东违法行为的责任认定方面,按照规定,对法人和责任人实行双罚制。
第三,裁量幅度上,统一考量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对在限制内违规减持股票的违法主体,按照“违法买卖超比例越多、买卖金额越大、处罚越重”的量罚原则,根据违法减持比例,采取有梯次递增的量罚尺度,并明确了限期改正的要求。
多家公司违规减持遭上交所处罚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吴绮玥)7月8日,上交所发布4份关于违规减持的处理决定,包括2份通报批评和2份监管关注。
具体来看,华海药业时任副总经理王飚于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2015年3月20日)卖出公司股票4万股,违反了董监高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的相关规定。青海华鼎二股东沈付兴在今年3月先后买入又卖出公司股份,期间获利187万元,构成短线交易。故上交所对上述二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另外,自2007年9月3日至2015年5月19日,东方通信遭到其大股东东信集团陆续减持,累计达到总股本的5.69%。而维科精华的第二、三大股东(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在2011年4月7日至2015年5月18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5.43%。由于上述两家公司的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已然越过5%红线,属于违规减持,故上交所对其实施监管关注措施。
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在增减持达到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及时停止买卖并履行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
据统计,近期上交所已集中处理涉及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案例共计9件。其中,通报批评2件;监管关注7件,涉及公司包括玉龙股份、长园集团等。违规的主要原因包括减持达到5%未及时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短线交易、窗口期违规等。
同时,据记者了解,目前上交所尚有6件涉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违规的案件正在处理进程中,其中拟予以通报批评6件,涉及6人次;监管关注1件,涉及2人次。而超比例减持仍是违规的主要原因。
对于集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上交所表示,将秉持一贯依法监管、违规必究的原则,继续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有序。
维护市场公平有序 证监会高压严打违法减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在近期股市异常波动的背景下,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证监会稽查执法力量正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持续性的高压态势。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日前证监会完成了对第二批共19宗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的审理工作,上述案件现已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审理认定把握三原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这19宗案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95,659.1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4宗短线交易案件中,违法进行短线交易的当事人包括2家法人和2名自然人。
至此,41宗移送审理的违法减持、短线交易类案件已全部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办案人员指出,从第一批案件到第二批案件的查处、审理,可以看出证监会此次查处的案件涉及面广、打击力度大、行政效率高、影响深远。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一些前期违法减持的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一些公司增持的比例已经超过了违规减持的比例。
对此,邓舸表示,这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证监会在不改变对违法行为认定的前提下,在违法减持罚款数额方面对涉案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
具体而言,证监会在审理中把握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增持的行为不影响对违法行为的定性。第二,实际增持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属于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为此,证监会按照当事人实际增持的情况执行统一的、有梯度的从轻处罚幅度。第三,从轻处罚只限于对违法减持罚款数额产生影响,不影响对涉案主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涉案当事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而从轻处罚的期限,证监会分为两种情形考虑:一是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于听证会结束之前提交相关增持证据。二是当事人只陈述申辩但不要求听证的,应当于收到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相关增持证据。
维持市场公平有序
邓舸强调,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违法减持、短线交易行为的高发频发折射出部分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缺乏守法意识和守信观念,对于违背“三公”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对于证监会对上述案件的行政处罚在法律适用和量罚方面的尺度问题,邓舸回答,为确保依法审理、公平公正,证监会严格执行统一的裁量尺度。
第一,违法行为的认定方面,证监会严格按照《证券法》第38条、第86条的规定,对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过程中涉及的信息披露、限制期内转让股份两个违法行为均予以认定和合并处罚。
第二,法人股东违法行为的责任认定方面,证监会严格按照《证券法》第193条和第204条的规定,对法人和责任人实行双罚制。
第三,裁量幅度上,证监会统一考量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对在限制期内违规减持股票的违法主体,证监会按照“违法买卖超比例越多、买卖金额越大,处罚越重”的量罚原则,根据违法减持比例,采取有梯次递增的量罚尺度,并明确了限期改正的要求。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办案人员指出,证监会稽查执法主要是维持市场公平有序的秩序,市场不断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要做到及时发现、研判,根据法律规定揭示这些行为的实质,来进行是否违法的判断。证监会关注到了市场的异常情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特别重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对于监管来讲,什么行为对市场危害较大,必然是加大对其的打击挖掘力度。
多家公司大股东涉嫌违规减持被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7月24日晚间,松芝股份、阳谷华泰、科泰电源等多家公司发布公告显示,其控股股东均于当日收到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违规减持自家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上半年查处大股东违规减持类案件近50起,下一步将保持查处力度,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松芝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陈福成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3,887,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1%。在卖出公司股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公司股份,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阳谷华泰公告表述,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被调查原因为“减持‘阳谷华泰’股票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科泰电源控股股东科泰控股被调查原因同样如此——因其“前期减持涉嫌违反股份变动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另一家创业板公司依米康7月2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通知书》,通知向公司调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张菀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13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材料,了解有关事项。根据公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于7月24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的现场问询,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欣旺达获实际控制人增持3000万元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严政)欣旺达9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旺于9月18日通过认购“互换10号”并与华泰证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在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36.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6%,平均增持价格为22.031元/股,合计金额2997.85万元。
本次增持完成后,王明旺合计拥有公司股份18494.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2%。根据增持计划,其计划在2015年7月20日起6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合适的时机及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不少于2.3亿元。
津劝业二股东中商联增持股份至5%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津劝业9月8日晚间公告,第二大股东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9月8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80.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商联持有公司4.81%股份;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081万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中商联按照之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买入津劝业股份。
经纬电材实控人累计完成267万股增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经纬电材[6.05% 资金 研报]9月16日晚间公告称,截至9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太平洋证券收益互换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6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交易金额为3732.90万元,增持均价为13.979元/股,其增持计划已全部完成。
此次增持后,上述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557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1%,同时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