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十大利好公告:海联金汇拟斥资3亿至6亿元回购股份

2023-09-19 22:3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公告解读组

  海联金汇拟斥资3亿至6亿元回购股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海联金汇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不超过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00元/股。

  海峡环保:子公司联合中标污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海峡环保公告,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福建闽东水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简称“联合体”)中标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中标价为141,203,991元。

  中国天楹与右玉县政府签署100MWh重力储能项目合作协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中国天楹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近日与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中国天楹100MWh重力储能项目合作协议》。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储能系统、发电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升压站、重力块以及厂房等其他公辅配套系统。

  赛福天:签订1.68亿片单晶N型TOPCon电池片销售框架合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赛福天公告,公司及赛福天新能源与一道新能源、一道光伏、一道新能签订了电池片日常销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赛福天新能源向一道新能源、一道光伏、一道新能供应单晶N型TOPCon电池片数量合计16,800万片,具体产品价格及销售数量以最终实际订单为准。

  翰宇药业签订GLP-1多肽原料药销售合同 累计金额3000万美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翰宇药业公告,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翰宇武汉与海外客户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客户预计向公司及翰宇武汉合计采购累计金额3,00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19亿元(含税))的GLP-1多肽原料药。该合同累计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的31.11%,占2022年经审计原料药业务的244.23%。

  隆基绿能:拟39.15亿元投建铜川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隆基绿能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铜川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铜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总投资额391,510万元(含流动资金)。

  中伟股份与AL MADA签署合资协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中伟股份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AL MADA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中伟摩洛哥新能源与AL MADA及其下属公司NGI以及CNGR NEW TECH MOROCCO(合资公司)共同签署《合资协议》。根据项目合资协议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利用摩洛哥的地理位置及其绿色能源的优势,在摩洛哥建设新能源绿色工业园区,并由各方(或各方关联公司)在卡萨布兰卡注册成立的合资公司实施项目,合资公司由中伟摩洛哥新能源持股50.03%,NGI持股49.97%。该项目包括建设三元前驱体一体化、磷酸铁锂一体化、黑粉回收工厂和摩洛哥-中国绿色能源工业园区,实现年产12万吨三元前驱体、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及年处理3万吨黑粉回收。每个项目由合资公司单独设立独立子公司运营管理,具体以单个项目实际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交建股份:联合中标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交建股份公告,公司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到安徽安通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成为S22天天高速安庆至潜山段(凉亭至月山)路基路面工程施工LYTJ-01标段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874,213,939.43元。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公司工程量金额约为349,685,575.77元,约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38%。

  达嘉维康拟3.26亿元收购山西思迈乐51%股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俞立严)达嘉维康9月19日午间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山西思迈乐51%的股权,收购价格为3.26亿元。公司已于9月18日与山西思迈乐股东杨锦江、刘红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思迈乐51%股权,成为山西思迈乐的控股股东。

  毕得医药:实控人拟合计以500万元-1000万元增持股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毕得医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岚、戴龙拟自2023年9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不高于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