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江苏省证监局警示函

2023-09-18 08:41:4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永悦科技9月18日早间公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6号。其中提到,2023年8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上述《补充协议》,公司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