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堂: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太安堂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太安堂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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