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02-14 20:31:4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骆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九安医疗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发给公司的1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刘毅、邬彤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九安医疗在2022年1月7日仅披露了部分检测成功的实验结果,未对全部实验结果进行披露,披露信息不完整。刘毅作为九安医疗董事长、总经理,邬彤作为九安医疗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二人在任职期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