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日涨跌幅限制不变

2020-11-02 23: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骆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豫金刚石公告,因公司涉及未履行审批程序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余额较大,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债务方为失信被执行人,资产存在被扣押、冻结和查封的情形,上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9.4条、9.5条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情况构成《上市规则》第9.4条所述“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3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0年11月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豫金刚石”变更为“ST金刚”;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