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控股股东河钢集团10%国有股权被划转给省财政厅

2020-05-22 18:57:3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孔子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河钢股份公告,为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审核确认,将省国资委持有的河钢集团10%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省财政厅持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省国资委持有河钢集团90%股权,省财政厅持有河钢集团10%股权,河钢集团仍持有本公司62.22%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