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海参采捕符合规定 不存在透支利润的情形

2019-10-17 22: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骆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獐子岛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根据《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五条 在增养殖功能区从事特种海产品养殖的单位和个人,采捕人工底播的特种海产品,不受本条例第七条关于禁渔期规定的限制。”海参是公司海洋牧场增养殖模式下的主要品种之一,公司的采捕作业符合上述规定。经全面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条例》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透支未来海参业务利润的情况,公司海参销售均以市场价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