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隆科技实控人等拟转让公司26.43%股份

2019-05-17 21:4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聚隆科技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和其他18名自然人股东以及股东宁国汇智,拟向领汇基石、领驰基石、弘唯基石,以14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公司26.43%股份。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受同一控制人张维控制。上述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张维将控制公司26.43%的股份。刘军、刘翔父子将合计持有公司35.48%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为进一步取得公司控制权,受让方一致行动人拟向受让方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