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实控人或变更

2018-10-16 20:4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讯(记者 骆民)新研股份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卫华和公司股东韩华的通知,周卫华和韩华等6名股东与新余华控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0月16日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卫华、王建军和公司股东韩华等6名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2,612,005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5819%)转让给新余华控。公司股东韩华、杨立军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57,284,6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535%)的投票权待本次交易完成且公司控股股东周卫华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承诺期限届满后委托给新余华控。若本次权益变动全部完成后,新余华控将通过直接持股、投票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拥有新研股份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为329,896,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354%,上述协议的签订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周卫华、王建军变更为新余华控及其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