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收到环保部门撤销公司部分项目环评批复决定

2018-05-24 16:5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辉丰股份公告,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决定撤销《关于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固态发酵菌剂肥科及液态发醇菌剂肥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污染防治专项的审批意见》二个文件。

  关于环保部门撤销公司固态发酵菌剂肥科及液态发醇菌剂肥料一期项目环评批复的决定,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建设;关于环保部门撤销公司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环评批复的决定,截至2018年4月30日,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投入8,287.72万元,此装置尚未正式运营,公司目前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暂无法预计此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