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基“招贤”二当家 受让方须提供重组计划

2015-11-23 20:1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政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新中基11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疆五家渠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简称“五家渠城投”)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398.985万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转让后受让方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有意思的是,根据转让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向上市公司提供切实可行的资产重组计划等。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10.87元/股(即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最终价格将在符合公开征集条件的拟受让方的报价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则确定。公司停牌前股价为14.70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同时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一定的资格,具体条件包括:能够为上市公司向大健康、“一带一路”相关产业转型提供实质帮助,能为上市公司实施转型升级提出可行的经营发展计划;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须为上市公司提供切实可行的资产重组计划,向上市公司推荐大健康产业的优质资产和业务,支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实施,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截止公告日,五家渠城投持有新中基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97%,为第二大股东。上述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五家渠城投持有新中基4601.0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