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胡波收到西藏证监局监管函

2015-07-24 19:05: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天弋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西藏旅游7月24日晚间公告,胡波及一致行动人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西藏证监局针对胡波及一致行动人买卖西藏旅游的股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西藏旅游股份时,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暂停买卖行为。2、通过现场核查,发现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前六个月买卖西藏旅游股票情况中披露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信息披露存在瑕疵。针对以上问题,西藏证监局要求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发布信息更正公告。

  西藏旅游24日收到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的承诺函: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郑重承诺,自7月15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西藏旅游股票。

  另外,公司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主要内容为:1、请公司说明24日澄清公告中所称: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的相关信息与承诺,与公司信用担保账户股东名册的具体不符之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的具体情况以及向交易所提交的具体相关线索。2、近日,证券时报等媒体发布《神秘人举牌西藏旅游被查“弘俊系”悄然浮出水面》等报道,报道对胡波及胡彪与弘俊资本的关系进行了质疑,请胡波及胡彪核实并澄清上述媒体报道内容,并说明:(1)前述增持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弘俊资本或其他公司行为;(2)前述增持行为的资金来源;(3)胡波及胡彪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请进行补充更正。西藏旅游表示,公司正在收集相关信息,下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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