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4亿元转让公交移动电视5年广告经营权

2014-04-29 20:22:49 来源 中国证券网 | 作者
东平

  中国证券网讯 东方明珠29日晚间公告,公司将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交移动电视中可用于播放和发布广告时间的80%时段之经营权以42311万元转让给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由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黎瑞刚同时担任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据悉,翡翠东方传播为多元化发展的媒体公司,其主要协助TVB更好地在内地开展包括广告、影视制作、版权发行、艺人合作、公关活动等全部业务。

  经营权协议转让标的对价以每自然年度的款项支付构成,2014年为人民币7000万元,之后每一年度款项在前一年度款项支付基础上递增9%。2015年为人民币7665万元;2016年为人民币8393万元;2017年为人民币9190万元;2015年为人民币10063万元。

  公司表示,借助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在广告、媒体产业领域的业务专长和资源优势,有助于东方明珠公交移动电视平台进一步引进优质、多元的广告投放资源,提升经营效率和平台价值。

  同日发布的年报和一季报显示,东方明珠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626,429,879.09元,同比增长16.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315,794.44元,同比增长24.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8,354,339.64元,同比增长27%。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18,101,534.79元,同比增长27.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458,223.94元,同比增长17.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1,183,977.87元,同比增长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