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午间重要公告集锦

2019-11-01 12:2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材科技:泰山玻纤签署《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协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夏子航)中材科技11月1日午间公告称,按照泰安市整体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下称“泰山玻纤”)下发的通知,泰山玻纤位于老厂区的土地已规划为市政公用设施及商住用地,泰山玻纤应按照政府的相关要求迁入满莊新区新址。

  10月31日,泰山玻纤与政府签署了《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协议》。

  协议显示,泰山玻纤承诺将其老厂区 3#、2#、9#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全部于2019年11月10日前关停,1#耐碱特种玻纤生产线于2020年8月底前关停;政府指定相关部门与泰山玻纤签订老厂区890.385亩土地收储协议,于收储协议签订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拨付全部8亿元土地收储资金至泰山玻纤指定账户。

  因泰山玻纤老厂区3#、2#、9#生产线提前关停形成的1.3亿元停业损失,由政府在其老厂区3#、2#、9#生产线(除1#耐碱特种玻纤生产线)关停后拨付到泰山玻纤指定账户。同时,因老区搬迁产生的设备损失及重置投资,政府在泰山玻纤老厂区整体搬迁,土地变性出让后,给予泰山玻纤一次性补偿。

  中材科技表示,本次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有利于公司玻璃纤维产业未来的经营发展。通过老厂区搬迁和满莊新区建设,实现老厂区产能的替代衔接和转型升级。泰山玻纤关停目前生产成本较高的老厂区生产线,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玻璃纤维产业制造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同时,由于满莊新区陆续新建的生产线投产及邹城公司完成的3#线冷修改造带来的产能提升,能有效弥补老区生产线关停所致的产能减少。

  意华股份:拟5.15亿元收购意华新能源100%股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夏子航)意华股份11月1日午间公告称,拟支付现金购买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意华新能源”)100%股权。

  10月29日,意华股份与朱松平、蔡胜才等共同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意华新能源100%股权,意华新能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础,意华新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5.19亿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意华新能源100%股权交易价格为5.15亿元。

  据介绍,意华新能源为专注于太阳能光伏支架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产品为光伏跟踪支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

  业绩承诺主体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500万元, 2019年和2020年两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4亿元,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25亿元。

  意华股份表示,本次收购意华新能源100%股权具有如下战略意义: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综合实力,为上市公司业绩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且可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保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高质 量地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另一方面意华新能源可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为发展注入所需资金,并通过资本市场快速增强公司在人员、技术、销 售渠道等方面的实力,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可为上市公司贡献较大利润水平。

  南风股份: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暂缓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夏子航)南风股份11月1日午间公告称,近日,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由于申请人申请暂缓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善持有的1230.8688万股公司股票被暂缓拍卖。

  南风股份10月7日披露公告显示,因杨子善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事项,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11月1日10时起至11月2日10时止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杨子善持有的1230.8688万股公司股票。

  南风股份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暂缓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

  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 达志科技实控人变为王蕾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夏子航)达志科技11月1日午间公告称,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由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现正式变更。

  今年9月,达志科技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及股东刘红霞的通知,蔡志华及刘红霞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衡帕动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

  达志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及股东刘红霞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16.68%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衡帕动力。同时,蔡志华、刘红霞及受让方同意,自受让方受让蔡志华、刘红霞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蔡志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永久放弃行使公司36.2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刘红霞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永久放弃行使公司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11月1日,达志科技接到上述转让方的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转让方协议转让给衡帕动力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股份过户后,衡帕动力直接持有公司16.68%股份,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占比16.68%。蔡志华直接持股45.04%,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则为8.84%。刘红霞直接持有公司5.00%股份,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0股。

  由此,达志科技控股股东由蔡志华变更为衡帕动力,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蔡志华变更为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