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证监局对开源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3-11-22 20:19:3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磊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日前,河南证监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河南证监局在对该公司督导的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润达)现场检查中,发现宝润达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开源证券作为宝润达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宝润达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未能有效督导宝润达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决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八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开源证券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该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忠实履行工作职责。该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