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伊力特”怼上乳业“伊力特” 谁占了谁的便宜

2022-08-17 10:56:5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徐晶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知名白酒品牌“伊力特”近期与“伊力特乳业”对簿公堂,两个“伊力特”当初源于一处,如今却分道扬镳,面对这一知名品牌,一方喊侵权,一方说有理。

  据悉,这场纠纷并非近日才出现。经过多年发酵,涉事双方从口水战升级到法院见,双方均公开发声表示对方所言不实,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谁的“伊力特”

  都叫伊力特,市场总有混淆。把时钟回拨到最初,双方还确实曾经有一段渊源,不过这段缘分在2019年已经戛然而止。

  天眼查显示,伊力特乳业于2003年6月登记成立,彼时由伊力特控股股东伊力特集团和79团投资设立。随后因当地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双方在2019年将各自股权无偿划转给可克达拉市兴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9年,可克达拉市兴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股权全部卖给了丝路乳业集团(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自此,伊力特集团及关联公司与伊力特乳业不再具有任何投资或股权关系,伊力特乳业也就由国有变更为民营企业。

  “在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方面就已经与乳业公司进行过交涉,让他们进行更名,以免让市场出现混淆。但彼时本着留给民营企业一定过渡空间的考量,双方的多次交涉也只是私下协商。”伊力特有关高管表示,“对方一味地推迟、拖延,这才让矛盾出现升级。”

  涉事的另一方伊力特乳业总经理刘右民则另有一番说辞,其表示,双方当年在进行股权交接的时候没有提出企业字号的异议,最早的仲裁,公司方并不知情。如今在伊力特的步步紧逼下,企业发展出现损伤。

  两方的对峙过程中,均拿出了有利于己方的证据,并都放出豪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过,作为伊力特的实控人在股权交易时未能对企业名称、商标进行前置性保护,堵死有可能发生的产权纠纷,是这次事件的导火索,双方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有意思的是,伊力特乳业商标注册信息显示,该公司共有26个商标,但没有一个商标具有伊力特的字眼,并且所拥有的商标中,也曾产生过一定纠纷。而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除了公司名字中出现“伊力特”三个显赫字眼外,其产品也未有相关明显标识。

  伊力特曾披露,早在2001年、2007年,公司“伊力特”商标在第33类、第29类均获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其中包括酒类、牛奶、奶制品等。而这也或许是伊力特乳业未能一直拥有自己的“伊力特”商标的重要缘由。

  股权转让是否代表原公司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转移?“需要明确彼时转让时商标权的权利人到底是谁。”一位律师表示,“股权划转带来的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从实操案例中,若双方无特定约束,这类无形资产仍由原持有人所用。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是不予核准的。”

  不过对于这段股权转让,伊力特乳业方面也在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但仅仅披露了这个产权交易的鉴定书扉页,具体交易细节并未列出。在当地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搜索这段交易历史,也未有对商标所有权特别说明。

  有心而为,还是无心之过

  “伊力特”权属于谁?“伊力特,第一印象还是酒,有这个字眼,总会有点瓜葛。”多位当地市民表示。

  目前能够明确的是,伊力特乳业与伊力特已经完成分家,目前伊力特乳业依然保留着企业字号,伊力特却掌握对应商标,“伊力特”明显存在混淆的几率。

  此外,伊力特乳业一方在明知“伊力特”存在纠纷,并具有法律风险的情况下,依然将关联企业进行更名,并在企业名称中设置“伊力特”字样。

  据查,伊力特乳业是由丝路乳业集团(西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西安”)100%控股的子公司,从事各类奶制品加工销售等。

  伊力特乳业的关联企业伊力特乳业集团(西安)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登记成立,最早名称为“西安樱桃创客互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和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等,于2019年10月30日变更名称为“西安驼宝宝微视文件传媒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变更为“伊力特乳业集团(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伊力特”的商标,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两份不同的裁决。最初由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裁定,确认争议的“伊犁伊力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应予纠正。并责令伊犁乳业变更企业名称登记。

  而后,伊力特乳业一方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议,复议结果认为四师的裁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情形,责令其在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裁决。

  对于复议结果,伊力特乳业一方表示:“伊力特长年以来都是以酒类产品为主,并未涉足乳制品行业,伊力特乳业的企业字号不会对其市场产生混淆、误导。”

  商标长期不用,没有示范效应,商标所有人权益就可以忽略不计?前述法律人士表示:“非终局裁决的情况下,涉事方对于裁决结果存在疑问时,可以申请复议,亦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中止裁决,并转向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保证自己权益。”

  “我们最初一直希望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但对方故意推诿、拖延,一直对品牌暧昧不清,我们转向使用法律工具进行维权。”伊力特负责人说,“对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生产现场卫生堪忧,以及虚假宣传等,已经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并向公司进行投诉,对公司声誉造成了影响。”

  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显示为“2022年6月1日”的行政处罚单显示,丝路乳业集团西安公司在其网站内自行发布的广告中含有:能辅助糖尿病人降血糖的作用等内容,介绍该公司推销的“丝路驼宝”驼乳配方乳粉系列产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使用医疗用语。因此,丝路乳业集团西安公司被罚5万元。

  “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商誉,这是我们这次格外重视维权行动的最主要动机。同时作为负责任的国有上市公司,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伊力特负责人表示。(徐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