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终止与友芝友生物《战略合作协议》 有望获补偿

2022-07-18 21:5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莱美药业7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与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和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终止双方此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终止协议》,武汉友芝友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将未来预计从其合作伙伴获得的关于“ 眼科类用药 Y400 ”的销售里程碑款项的20%作为补偿款。

  据悉,2020年9月14日,莱美药业与友芝友生物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友芝友将其正在研究开发的眼科类用药 Y400(anti-VEGFA×anti-ANG2BsAb)湿性黄斑变性(nAMD) 双特异抗体药物在中国区的优先销售代理权授予公司或指定关联方。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各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就合作相关事项的细节进行沟通、协商,但未签署实质性正式协议。现因友芝友生物拟就Y400与某医药公司(涉及保密责任)开展商业合作,涉及到Y400未来的所有权及商业化转让事宜,为促进Y400的全球推广,莱美药业与友芝友生物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关于〈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双方同意,因莱美药业放弃《战略合作协议》中关于其享有的Y400在中国区的优先销售代理权,友芝友生物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将未来预计从医药公司获得的关于Y400的销售里程碑款项的20%作为补偿款支付给公司。如果友芝友生物与医药公司在触发前述付款条件前终止Y400的合作并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关于Y400的合作协议,则其仍需依据Y400在全球年度净销售额情况按照上述协商标准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此外,友芝友生物还同意,在其后续研发管线中,选择一款双方均认可的产品,继续授予莱美药业在中国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销售代理权。具体授权的产品和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莱美药业表示,此前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公司无需对本次合作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公司仍将继续贯彻既定经营发展战略,关注新的合作机会,利用公司在医药制造领域的优势和经验,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