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证监会核准公司增发收购资产事宜

2021-09-03 20:4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吴文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9月3日,江苏新能发布公告,公司正推进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当天,公司收到证监会核发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775.0677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前,江苏新能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主要包括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三个板块。本次交易系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大唐滨海40%股权,大唐滨海从事海上风力发电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一致,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新能源发电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国信集团持有大唐滨海40%的参股权,大唐滨海与上市公司同属风力发电行业,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风险。前述情况主要系由历史原因形成,2014 年,国信集团对新能源有限进行资产重组时,由于大唐滨海海上风电项目处于前期工作阶段,项目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未将该项目公司大唐滨海的股权一并注入新能源有限。本次交易将大唐滨海的股权注入江苏新能,可有效解决前述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本次交易亦不会增加新的同业竞争。

  江苏新能表示,大唐滨海自2019年末投产后盈利能力良好,将大唐滨海4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未来将增加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从而提升上市公司业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吴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