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21-03-24 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吴文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3月24日,贝斯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再次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告显示,本次认定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贝斯特表示,公司2020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吴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