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全资子公司4月以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298万元

2020-12-21 10:47:4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磊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18日,新开普发布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起税率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核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科远望”)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所属期为2020年11月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846755.92元,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迪科远望累计收到所属期为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3月-11月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2978919.42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迪科远望2020年度其他收益,将对迪科远望2020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