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安利新材料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0-12-08 09:1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胡心宇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安利股份12月7日晚间披露,近日,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20】35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发证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034002091和GR202034001461,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利新材料于2008年第一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先后于2011年、2014年、2017年连续通过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有效期内享受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至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利新材料已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称,本次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利新材料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对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