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三股东易主华润金控通过反垄断审查

2020-09-10 21:42:3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重庆燃气9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日收到第三大股东——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其收购重庆渝康54%股权事项于近日取得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第331号)。市场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华润金控即将进入全面要约收购实施阶段。

  据了解,2019年12月30日,重庆渝康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54%股权,拟引进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2020年4月10日,华润金控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其参与重庆渝康上述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竞买事项,并同意其在成功竞买后要约收购重庆燃气除重庆渝康、华润金控的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投资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并与华润金控全资子公司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签署《指定函》。

  今年5月28日,华润金控与重庆渝康转让方股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成为重庆渝康54%股权的最终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款合计35亿元。

  交易完成后,重庆国资委通过重庆能投持有重庆燃气41.48%的股权,通过重庆城投持有10%的股权,合计间接持股比例由之前的66.48%下降至51.48%,仍保持实际控制。而华润金控通过重庆渝康间接控制公司15%的股权,加上华润燃气此前已持有的22.49%股权,合计股比达37.49%,已超过了30%的要约红线。

  5月29日,重庆燃气披露了有关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华润金控指定其全资子公司华润资产作为执行主体,拟以7.46元/股价格,向除重庆渝康及华润燃气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发出要约,收购期限30个自然日。

  公司还提示,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关于本次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批准及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后续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同时,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重庆燃气上市地位为目的。华润金控、华润资产及华润燃气承诺:华润方对重庆燃气的持股比例上限为40%;在达此上限后,华润方不再通过任何形式增持重庆燃气股票。若要约收购完成后,华润方合计持股比例超过40%,华润资产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要约收购所取得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直至华润方将超出重庆燃气总股本40%以上的股份减持完毕。

  根据公告,目前华润资产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将持批复文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截至9月10日,重庆燃气股价报收7.45元/股。(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