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支持浙江富润发展 追加股权受让款1.1亿元

2020-08-11 23:20:4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伟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浙江富润8月11日晚间回复了上交所关于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公司称,公司控股股东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在公开挂牌价的基础上追加股权受让款1.1亿元。

  按照“逐步剥离传统资产,逐渐明晰产业主线”的战略规划,浙江富润为集中资源发展新兴业务,2018年3月1日董事会通过向控股股东转让宏丰纺织、丝绸织造公司股权等决议,后又陆续转让了其他与主业无关的资产,而本次转让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46%股权和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51%股权也是战略规划的一部分。

  谈及出售印染公司和纺织公司股权的主要考虑以及出售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公司称,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纺织品销售尤其是出口业务受到较大影响,订单锐减。为降低经营风险,上市公司考虑加快出售传统业务资产。

  在本次资产出售中,控股股东摘牌价为2.01亿元,仅为成本法评估值的56%,且低于其账面价值。

  独立董事就此说明向控股股东折价出售两个公司股权的必要性和公允性。意见称,印染公司、纺织公司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及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比重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合计未超过 10%,出售该两家公司股权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因前两次公开挂牌转让均无意向竞买人参与报名,在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即将结束时仍无意向竞买人参与报名的情形下,为推进上市公司传统资产剥离工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报名参与了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竞买。

  因第三次公开挂牌底价低于评估值且低于净资产,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拟以收益法评估值31544.86万元向控股股东转让印染公司46%股权及纺织公司51%股权,较之前的2.01亿元增加了1.1亿元。因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目前,控股股东已向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4000万元。

  综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出售印染公司和纺织公司股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有必要性;以收益法评估值向控股股东转让两家公司股权,价格具有公允性。(王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