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控股股东申请司法重整

2020-08-06 21:39:5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继上市公司自身及10家子公司之后,力帆股份控股股东也步入司法重整后尘。公司8月6日晚间宣布,当天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

据悉,2017年以来,力帆控股持续面临债务风险,虽竭力制定相关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化解相关问题,但仍不能彻底摆脱其流动性危机。为妥善解决其债务问题,保护广大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利益,力帆控股认为其具有重整价值,遂申请司法重整。

今年6月29日,力帆股份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有关《通知书》,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7月9日,包括力帆乘用车、力帆汽车销售、力帆汽车发动在内的公司10家全资子公司也分别被各自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

截至目前,力帆控股共持有力帆股份约6.19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7.08%。公司提示,若法院受理力帆控股的重整申请,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