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实控人拟委托表决权 中恒集团增持金额再增10亿

2020-01-02 22:12: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雪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雪)中恒集团控股莱美药业事项再迎新进展。1月2日晚,莱美药业公告,公司实控人邱宇拟与中恒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同意在委托期限内将其直接持有莱美药业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莱美药业表决权比例为22.71%),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中恒集团行使。中恒集团或将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公司实控人将发生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中恒集团承诺于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18个月内,在莱美药业股价不低于2.1元/股、不高于9元/股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协议转让、司法拍卖、参与定增)增加投资莱美药业股票,投资金额10亿元。

  中恒集团曾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中,拟以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3.5亿元增持莱美药业的股票,此前公告中的3.5亿投资金额不包含在此项承诺中。中恒集团对莱美药业股票的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3.5亿元。

  中恒集团承诺,莱美药业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团队等保持不变,其科研、生产、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仍由现有经营管理团队负责。

  莱美药业表示,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引入国资战略投资方,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持续增长,后续双方通过产业协同合作、金融资源支持等方式,促进公司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内进一步做精做强。

  同时,中恒集团公告称,未来将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与莱美药业进行深度合作,将莱美药业作为中恒集团体系内的创新生物医药技术和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平台。本次交易如能顺利推进,中恒集团将能对莱美药业实施控制,有利于提升中恒集团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在生物医药行业的地位。同时莱美药业计划将前述平台技术或产品导入广西,促进广西生物医药产业的全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