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控股股东协议转让13%持股

2019-07-15 17:54:5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程红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捷顺科技于7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的通知,后者与特建发智慧交通于当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唐健、刘翠英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554392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8%)、285257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2%),合计839650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以7.6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依法转让给特建发智慧交通,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38134129.20元。

  本次协议转让对捷顺科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引入特建发智慧交通作为公司战略股东,依托股东方的国资背景和强大的产业布局、资源优势,将在很大程度上助力公司重点发展深圳市城市级智慧停车业务,拓展广东省内及省外其它众多城市的城市级停车业务,再以智慧停车业务为切入点,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园区、智慧城市业务,使公司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第二,本次特建发智慧交通成为捷顺科技股东,将有助于优化和改善公司的股东结构和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发展。第三,转让所得资金将优先用于归还大股东质押借款,大幅降低大股东的股权质押率,缓解质押风险与压力,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