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地方AMC”模式化解长安保险偿付能力风险

2019-06-03 21:2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胡心宇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官网披露,目前增资工作进展顺利,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16.3亿元增资款已全部到位,近日即将向中国银保监会申报增资行政许可。这意味着,长安保险的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将得以及时化解。
  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于2007年成立,是一家专业从事责任险的公司。正是这个“基因”,使公司除了车险等传统险以外,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拥有素质过硬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实力,形成了自己的拳头产品和市场优势。
  然而,回溯长安保险十余年的发展之路,期间并不顺利,公司增加资本金的压力一直较大,虽然公司“出身高贵”,但也错失了前几年中国保险市场大发展的机遇。
  2017年下半年以来,受金融市场大环境影响,长安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遭遇挫折,致使2018年末,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下降至-185.9%,低于法定监管标准。
  鉴于日益严峻的偿付能力问题,监管机构严令敦促长安保险限期完成增资,尽快化解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否则纵容形势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监管机构有可能采取包括工作组接管等风险处置措施。
  长安保险开始奋起自救之路。在此过程中,监管部门打开了一条以市场化方式化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探索之路。所谓市场化,就是动员有意愿有实力有经验的机构成为公司新的战略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充当“白衣骑士”,他们完全以市场化的判断,对公司的存量风险进行鉴别,并在重组和重整中重塑公司的未来价值。
  根据长安保险的公开信息披露,此次增资全部由两家外部投资者认购。其中,安徽一家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即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6亿股,占增资后总股本的18.45%;安徽一家省级地方AMC,即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0.3亿股,占增资后总股本的31.68%。两家股东合计占比超过一半,体现了安徽省地方政府和地方AMC联合化解问题金融机构风险的崭新模式。
  按监管部门的以往实践,一旦保险公司长期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监管机构一般采取行政接管措施,防范风险扩散。但本次监管并未急于“直接出手”,而是仅在外围“敦促”,不断下发监管函推动增资工作。而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本次增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长安保险的偿付能力风险得以有效化解,那么本次在监管机构参与化解风险的过程中,这种既切实尊重市场,又合理节省监管资源的做法,无疑体现了一种与时俱进的高超监管艺术。
  从长安保险的经营现状看,此次增资如果能够顺利引入这两家股东,可以迅速使公司达到监管要求的偿付能力指标,帮助公司脱离风险窘境。这两家股东体现了“地方政府+地方AMC”组合的特点,这种搭配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地方政府实力雄厚,资源丰富,有能力为保险公司发展注入更多资源,进一步开辟保险公司以及保险行业的生存发展空间。从行业发展规律看,有了地方政府股东,可以使保险更加深入融合到区域发展,这既是保险业自身必由之路,也是利用保险工具和手段提升地方经济发展质量和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地方AMC是专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近年来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以及问题企业包括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重整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预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AMC机构参与救助问题金融机构,为金融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多更有力的支持。
  可以判断,长安保险的转危为安,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未来绝非孤例。本次市场化化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实践,无疑开创了地方政府联合地方AMC救助问题机构的先河,此既顺应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需要,也更符合保险行业发展规律,不失为一条未来化解保险公司风险的良好借鉴之一。(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