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大股东以协议方式解决公司印章被伪造系列事件

2019-03-28 20:00:4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林淙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3月28日晚,金盾股份披露了大股东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公司印章被伪造系列事件的最新进展。据悉,当日,金盾股份大股东王淼根、陈根荣与公司已故原董事长周建灿的民间债权人达成框架协议。二人以个人名义,承诺给予签订了框架协议的民间债权人一定金额的债权人受偿保证。上述民间债权人将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撤销对金盾股份的全部诉讼仲裁和财产保全措施。
  事件缘起于2018年1月30日,金盾股份原董事长周建灿去世。公司随即发现周建灿及其控制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等企业(以下合称金盾集团系企业)存在利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及冒用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为周建灿、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对外借款或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的情形(以下简称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民间债务),并导致公司后续面临了大量的诉讼仲裁案件及财产保全措施,由此引发公司一系列相关事件。
  金盾股份称,经自查,公司与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相关债权人均不存在任何借款关系或担保关系,相关债务涉及的款项从未进入公司账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也从未审议过与该等债务相关的议案。绍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已对相关债务中涉及的部分合同文件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该些文件中加盖的印章与公司在银行等预留的印章不一致。
  为妥善解决公司面临的大量诉讼仲裁及财产保全,消除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3月28日,公司大股东王淼根、陈根荣以个人名义,与大部分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相关债权人就《关于周建灿和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民间债务处理相关事项的框架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正在进一步商榷中。
  根据约定,王淼根、陈根荣将以个人名义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方式给予协议债权人一定金额的债权受偿保证。
  公司表示,大股东王淼根、陈根荣与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相关债权人达成框架协议,将推进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和财产保全的解决进程,有利于因公司印章被伪造而引发的系列事件的最终解决。(林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