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与浙江省公安厅签署合作协议

2015-04-27 23:1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昆

  中国证券网讯 4月27日,浙江省公安厅与海康威视签订了合作协议。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副厅长黎伟挺及海康威视董事长陈宗年、总裁胡扬忠出席签署仪式。本次合作是在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下进行的。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着力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以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基于创新浙江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需求,公司与浙江省公安厅双方将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开展视频监控与智慧警务相关领域的技术与应用研究,促进相关技术与研究成果在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进行推广和应用。
  据了解,双方将在“科学布建理论研究和科研项目”、“共同开展实战应用技术研究与平台建设”、“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开展人才培训和视频警务应用交流”等四个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理论是实践的向导,同时理论需要经过实践检验。浙江省公安厅利用海康威视在视频监控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公安视频监控规划建设经验,与海康威视共同开展前端科学布建的理论研究,为全省各地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科学规划与实施提供理论指导。同时浙江省公安厅所属浙江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简称研究院)可以与海康威视在技术研究、项目建设、申报国家和公安部相关项目和课题开展深度合作。
  “联合实验室”是创新模式的重要体现,也是创新的重要载体之一。将浙江省公安厅在公安科技领域的研究资源和行业资源等优势与海康威视的软硬件设备和技术相结合,选择适应关键科研项目,共同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另外一个方面,基于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浙江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联合海康威视共建“嵌入式”系统安全技术实验室,破解新技术应用中遇到的网络安全问题,力争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刘力伟在会上表示,通过加强全方位警企合作,聚集社会资源,创新立体化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打造安全浙江,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此外,海康威视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发布的《“棱镜门”后最严重安全事故爆发,信息安全保卫战刻不容缓》的证券研究报告严重夸大、歪曲事实,诋毁了海康威视的名誉为由,将安信证券告上法庭,要求安信证券承担侵犯其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海康威视认为,安信证券的该研究报告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使用“‘棱镜门’后最严重安全事故”、“造成的信息泄露损失和未来潜在的威胁难以估量”、“影响程度之大以及对政府的震撼警醒作用绝不亚于‘棱镜门’”等言辞,与事实严重不符,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严重损害了海康威视的名誉。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该案将于5月中旬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