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拟定增30亿元 购买污水处理资产

2015-02-12 21:30:3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帆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周帆)停牌了三个多月的中原环保,2月12日晚间,公布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发行股份方式收购第二大股东净化公司所有的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南三环污水处理厂、马寨污水处理厂和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方案,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30.25亿元,公司此次发行价格为10.77元/股,发行数量为28091万股。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8亿元,发行价格不低于10.77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方面,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要用于标的资产的后续建设及试运营支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并购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

  锁定期方面,净化公司认购取得的中原环保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次交易完成后,净化公司持股比例将由24.45%增至53.8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热力公司持股比例则将由31.28%降至13.09%;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公用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郑州市财政局。

  公司表示,重组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业务,上市公司日污水处理能力约为67万吨。上市公司供热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与其第一、二大股东存在经营相同业务的情况,且由于西区集中供热与热力公司存在共用供热管网和设备等资产的情况,受到监管部门的多次关注。由于同业竞争的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重组后,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净化公司的污水处理类资产,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95万吨,同时净化公司承诺不再运行污水处理业务,目前尚未注入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在达到运营条件后将注入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将实现对郑州市污水处理业务的统一,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污水处理主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股票将于2月13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