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连推期权激励 强化持续发展

2014-10-29 15:25:17 来源 中国证券网 | 作者
李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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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公生) 近日,东方园林发布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即以股票作为手段对经营者进行激励。股权激励的理论依据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
  资料显示,2011年1月27日,东方园林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378.98万份股票期权股本总额占比为2.52%。2011年~201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达到30%、80%、140%、2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12%。如其中任一单期业绩达不到行权条件,该部分的股票期权将作废。截止发稿,东方园林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于4月20日、4月17日、4月10日满足行权条件。
  2014年8月18号东方园林公告拟向中高级管理层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00万份,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39人,预留授予100万份,行权价格为18.20元/股。二次股权激励行权条件需满足2015-18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相对于2014年35%/90%/160%/260%,隐含每年增长率分别达35%/40.74%/36.84%/38.46%,CAGR达37.74%,相对于首期激励行权条件有所提高。
  有数据显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比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同类公司的收益率平均高出2个百分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影响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一个是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初期,股权激励计划强化了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对股价的积极影响较大。
  公司表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分析人士表示,二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扩大了激励覆盖面,奠定了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底线。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业绩奖励手段,有利于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这是股权激励计划影响股票价格的内在逻辑。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影响投资者关于上市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另一方面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因此,在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同阶段,投资者的预期不同,其对股价的影响就会不同。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激励作用不一样,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也不一样。
  另外,我国目前对于股权激励并无特殊的税收优惠措施,激励对象行权时,通常按行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执行5%-45%的累进税率。股权激励的税收成本较高,降低了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