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混改“闪启” 三年内完成整体上市

2017-02-23 21:35:4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小兵 夏子航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小兵 夏子航)“没有退路,只有撸起袖子加油干!”面对汾酒集团与山西省国资委签订的两份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中提出的“汾酒集团2017年营业收入(酒类)66.5亿元、利润总额(酒类)10.48亿元”目标,作为汾酒集团酒类核心资产经营班子成员之一,上市公司山西汾酒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建伟很快就在朋友圈中,用这样一句话,回应了大家对汾酒集团“混改”的关注。
  2月23日,山西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与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在《2017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上分别签字,宣告了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大幕掀开。而根据上述考核责任书,三年内完成汾酒集团整体上市;2017年,汾酒集团的酒类收入排名将不低于全行业第七名。
  自2月9日山西省国资委网站首次传出山西省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一新“点名”汾酒集团愿当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先锋,山西省国资委将以汾酒集团为试点,争取双方在全国“两会”前签订国企改革任期目标责任书以来,汾酒集团的“混改”就备受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关注。
  而今,短短10个工作日,双方就完成了考核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除了将“任期三年内完成汾酒集团整体上市”作为重大工作任务指标外,根据《2017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2017年,汾酒集团利润总额(酒类)目标为10.48亿元,同比增长25%;营业收入(酒类)目标为66.5亿元,同比增长30%;行业地位(酒类收入排名)不低于第七名。而在《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里,山西省国资委对汾酒集团2017年至2019年的三年考核目标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7.6%;任期结束酒类营业收入达到103.74亿元;任期结束酒类净利润总额达到16.38亿元。这意味着,汾酒集团2017年至2019年收入(酒类)增长目标分别为30%、30%和20%;三年利润(酒类)增长目标为25%、25%、25%。备受关注的是,考核规定,企业年度和任期各项考核指标由国资委聘用第三方机构评估审计,通过资产处置和专门财务调账办法获得的业绩将不被采信。
  记者查阅到,作为汾酒集团酒类核心资产,上市公司山西汾酒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29亿元.,同比增加5.43%;实现利润总额7.6亿元,同比增加5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21亿元,同比增加46.34%。同时,官方信息显示,2016年汾酒集团全年营业额预计将达到167亿元,同比增长超过8.5%;商品酒销售总量将达到6.5万千升,同比增长超过22.65%。
  责任书还显示,此次山西省国资委向汾酒集团董事会下放了八项权利,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转让公司财产(其中:转让所持企业产权(股份)事项,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决定公司除发行公司债券外的融资计划;决定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备案公司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改制、设立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人工成本、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事项;董事会行使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解聘权、薪酬管理权。
  山西省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一新还解释了上述经营业绩责任书形成的过程依据。王一新指出,经营业绩责任书具有重大创新:一是任期目标的制定不是由企业提出,而是由省国资委根据白酒行业的情况和特点,结合对汾酒现状的分析判断以及对汾酒发展的合理期待,综合测算并征求企业意见,科学研究确定的。二是目标的制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体现了“五大发展”理念,以经营指标为主,既明确了具体改革任务,又体现了国家和省政府约束性指标,防止只重经济指标,不顾其它。在经济指标中,聚集酒类主业,既有纵向上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要求,又有横向上体现行业地位的指标,还有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指标,防止短期行为。三是目标制定的参照值不是对标白酒行业的平均值,而是对标白酒行业前10名的平均值。目的就是要让汾酒这个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品牌,在接下来的竞争中,重新焕发青春,经过三年的“撑杆跳”、“三级跳”,重新回到中国白酒的第一方阵。四是关注了市值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缩水,促进上市公司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提出了任期内汾酒集团全部上市目标和推行员工持股试点计划。五是省国资委对汾酒集团依法授权经营,使汾酒集团充分享有经营自主权,大大缩短决策链条,激发内部的改革创新活力,参与市场竞争。
  而这也透露了山西省省属国企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对标行业先进”。据悉,按照山西省国资委要求,各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一企一策,做好省属企业考核责任书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