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拟23.88亿元收购美国影视制作公司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向红)鑫科材料11月13日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以其在香港设立的下属企业沃太极资本作为本次收购主体,以约23.88亿元现金收购Midnight Investments L.P.的80%出资权益,以布局海外影视市场。
Midnight Investments L.P.是2016年11月4日由Leone Holdings Ltd、Minuit Holdings Ltd共同出资在香港设立,系为本次交易而专门设立的合伙企业。设立后,对奥斯卡奖影片《拆弹部队》制片人Nicolas Chartier及其母亲Jennifer Chartier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影视制作、投资、销售相关资产进行了整合。
标的企业核心运营主体为Voltage Pictures, LLC,主导制作《拆弹部队》、《达拉斯买家俱乐部》等广受市场关注的影视作品,并荣获9项奥斯卡奖及2项金球奖,具备良好的业内声誉。2016年以来,自制合拍及销售代理的影片包括《I.T.》、《审讯》等。
模拟合并主要财务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标的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5亿元、3.94亿元、2.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9362.21万元、1.74亿元、1.13亿元。
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Midnight Investments L.P.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1亿元,采用收益法评估,100%出资权益的预估值为29.85亿元,预估增值率为627.89%。公司认为,高估值是因为标的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为完成本次收购,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沃太极,沃太极于10月27日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沃太极国际。10月31日,沃太极和沃太极国际共同出资设立香港有限合伙企业沃太极资本作为本次收购的收购主体,其中,沃太极持有99.9%出资比例,为沃太极资本的有限合伙人;沃太极国际持有0.1%出资比例,为沃太极资本的普通合伙人。
公司表示,本次收购的标的企业是美国知名独立影视制作公司,具备典型的好莱坞影视运作模式和丰富的行业经验,10多年来已自制合拍及代理销售200余部影视作品,多部代表作品获得奥斯卡奖和金球奖的奖项或提名,而且与业内知名导演、演员、编剧、投资者、发行商等建立长期良好合作关系,能够有效协调并整合各方资源,拥有成熟的销售体系,确保影视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顺利发行。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开拓海外影视市场,充分融入全球化影视产业发展中,大幅扩充影视版权资源、显著提升影视作品品质、完善全球化影视发行销售网络,引领并提升上市公司现有影视业务。
【公司案例】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共达电声公告,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13.92元/股发行5661万股并支付现金11亿元,以18.9亿元的价格收购乐华文化全部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7亿元。公司股票11月9日复牌。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向红)东方网络11月3日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合计作价35.36亿元,购买嘉博文化、华桦文化、元纯传媒各100%股权。其交易对手方中,出现了许晴、陈建斌、王学兵、蒋勤勤等知名度颇高的老牌影视明星。
【行业研究】
11 月7 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获人大常委通过,将于明年3 月1日实施。《电影管理条例》也将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进一步修订完善。
电影产业在文化产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前我国电影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巨大的成就,但是我国在迈向电影产业强国的过程中还面临很多的问题:电影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电影产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此时出台电影产业促进法非常具有必要性,对于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共达电声9日复牌 拟18.9亿元并购影视娱乐公司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共达电声公告,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13.92元/股发行5661万股并支付现金11亿元,以18.9亿元的价格收购乐华文化全部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7亿元。公司股票11月9日复牌。
公告披露,乐华文化致力于高品质娱乐产品的开发、艺人价值的深度挖掘以及优质影视剧项目投资制作,是中国内地集艺人经纪、艺人培训、音乐制作发行、影视剧投资制作等多项内容于一体的大型娱乐公司。主营艺人经纪业务、音乐版权业务和影视业务。公司投资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梦想合伙人》、《星际迷航3:超越星辰》等电影。
盈利方面,业绩承诺人承诺,乐华文化2016年度至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亿元、1.9亿元和2.5亿元。
共达电声的主营业务为微电声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共达电声将置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大的优质资产,正式进军影视娱乐行业,与原有智能电声行业双主业运营。
东方网络拟35亿购三影视公司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向红)东方网络11月3日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合计作价35.36亿元,购买嘉博文化、华桦文化、元纯传媒各100%股权。其交易对手方中,出现了许晴、陈建斌、王学兵、蒋勤勤等知名度颇高的老牌影视明星。
根据重组方案,在35.36亿元的收购对价中,现金支付部分为13.42亿元,发行股份支付21.94亿元,发行价格为16.12元/股,交易对象则包括:宋宪强、新视界宏富、吴邦、张磊、许晴、刘辉、陈建斌、王学兵、王为民、柳彬、刘延滨、蒋勤勤等。
同时,东方网络拟定增募集不超过20.9亿元的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交易相关费用及三家标的公司电视节目和影视剧投拍项目。这部分定增的发行底价为17.03元/股。据介绍,嘉博文化、华桦文化、元纯传媒都是主要从事影视开发、制作、投资的影视企业。其中,嘉博文化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今年3月31日,其控股股东宋宪强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了许晴、陈建斌、王学兵、蒋勤勤等。其中,根据转让协议,许晴以340万元获得2%的股权,陈建斌以170万元获得1%的股权。
以今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嘉博文化、华桦文化、元纯传媒的评估值分别为16.84亿元、11.21亿元和8.37亿元,增值率分别为1053.94%、960.58%和200025.97%。
财务数据则显示,2014年、2015年和今年上半年,嘉博文化的净利润分别为-775.1万元、4214.87万元和650.42万元;华桦文化的净利润分别为36.62万元、402.99万元和2129.69万元;元纯传媒的净利润分别为-1110.87万元、-45.35万元和578.89万元。而其原股东都对2016年度至2018年度的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嘉博文化为分别不低于1.2亿元、1.5亿元及1.95亿元,华桦文化为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1.04亿元及1.3亿元,元纯传媒为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7800万元及1亿元。
此前,东方网络已于2014年通过收购乾坤时代100%股权,实现了公司业务的战略转型,目前的战略目标为“成为国内领先的泛娱乐内容提供商”。公司表示,通过此次收购,将进一步强化在电影、电视剧及电视节目内容制作方面的能力,形成自制内容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完成公司IP资源的进一步储备,并且能够利用相关标的公司影视作品和电视节目的业内资源、观众基础,来增强公司泛娱乐平台下其他产品的影响力。
光大证券: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 放管并举促进全面发展
事件:
11 月7 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获人大常委通过,将于明年3 月1日实施。《电影管理条例》也将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进一步修订完善。
点评:
1.三次审议逐步推进电影产业法规确立,放管并举促进电影产业全面发展。2015 年9 月1 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出炉,旨在提高文化产业水平、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10 月30 日,一审对简化电影剧本审查制度作出规定。2016 年8 月30 日,二审规定电影摄制“零门槛”、重罚“偷票房”、扶持公益放映以及国产电影“走出去”等管理细则和法规条例。2016 年10 月31 日,三审加大对农村电影放映扶持力度,加强对传播我国文化的创作以及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创作的扶持力度;加强对电影也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严惩虚报瞒报票房收入。
2.简政放权,电影摄制“零门槛”激发社会资本创作热情。《电影产业促进法》取消“电影拍摄许可证”,减少审批降低准入门槛,公开电影审查标准和程序,下方审批权到地方政府,且允许电影被弊重审;将大力激发社会资本创作热情。
3.立法处罚“幽灵场”、“偷票房”,规范放映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据行业统计,每年“偷票房”所得高达几十亿,立法处罚放映不规范将促进影院行业良性竞争。
4.国产电影放映时间不得少于2/3,预计合拍片将大幅增长。规定境内法人所摄制的电影放映时长占比不得低于2/3。随着2017 年电影WTO 入关谈判重启,2018 年分账片数量将进一步放开。该规定将有效保护国产片、激发创作热情,我们判断在国内制片力量不足的背景下,合拍片数量预计将大幅增长。
5. 推动中国电影“走出去”。鼓励电影主体参加和举办国际电影节,从外语译制、资金、外交通道等方面支持国产影片“走出去”,提高国际知名度的同时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各大电影公司的对外布局。
投资建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要求各级政府将电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资本创作热情得到大力支持,有望推动未来两三年国产精品影片爆发,院线行业充分受益,建议关注院线行业投资机会。
风险分析:票房增速放缓,政策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等。(光大证券 王铮)
中泰证券:《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出台,意义重大
2016 年 11 月 7 日,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获表决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出台, 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事件点评:
电影产业在文化产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前我国电影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巨大的成就,但是我国在迈向电影产业强国的过程中还面临很多的问题:电影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电影产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此时出台电影产业促进法非常具有必要性,对于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电影产业促进法》 规定了五个方面的主要制度措施:一, 将电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电影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 二,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降低电影行业准入门槛,调动全社会参与热情,激发市场活力; 三, 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对电影产业给予立体的制度支持; 四, 通过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管措施,细化监管程序,加大打击力度等,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 五, 明确电影的正面导向作用,维护观众合法权益,鼓舞创作热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五项措施会中国电影产业产生深远的影响,极大的推动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 该法律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们认为影视行业内具备强大的影视制作能力、 IP 资源丰富的龙头企业最为受益。
投资建议:《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出台,利好影视行业相关上市公司。我们重点推荐星美联合(000892):欢瑞世纪借壳, 转型文娱行业; 建议重点关注慈文传媒( 002343): 影视行业龙头, IP 资源丰富。(中泰证券 王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