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东方集团拟转让公司18%股份并放弃所持剩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 引入国有资本股东

2020-07-22 21:58:4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骆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易事特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于2020年7月21日与广东恒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8%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417,568,600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广东恒锐,转让价格为4.43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184,982.8898万元。东方集团承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满三年之日的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部公司股份(878,843,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841%)的表决权。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若顺利实施,将引入广东省省属国资、东莞市属国资、松山湖高新区国资平台共同出资入股,国有资本股东的加入有助于公司优化股东结构,提高承接大型项目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信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品牌、资金和市场开拓能力。本次交易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变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