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受让莱美药业22.71%股份表决权

2020-01-21 19:54:4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孔子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中恒集团公告,2020年1月20日,公司与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合计184,497,185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莱美药业表决权比例为22.71%)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中恒集团行使,双方表决权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中恒集团未来将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与莱美药业进行深度合作,将莱美药业作为中恒集团体系内的创新生物医药技术和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平台。双方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还需取得有权国资管理机构无异议且收到反垄断主管部门就经营者集中作出不进一步审查或不予禁止的通知,中恒集团即可获得对莱美药业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