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协议转让逾5%股份

2019-12-16 12:3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雪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雪)集智股份12月16日午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等拟转让5.01%股份予自然人李百春。

  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殿美与杨全勇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7.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协议转让给李百春;公司监事石小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加庆以及公司董事赵良梁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协议转让给李百春。协议转让完成后,李百春将持有公司股份240.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2.20元/股,合计价款为21960万元。

  集智股份表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李百春将成为公司重要股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决策不会产生影响。

  李百春,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