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自治区国资委

2019-12-16 08:58:5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得利斯12月16日早间公告,公司早前于11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同路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5,5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疆中泰。近日,公司收到同路人投资通知,同路人投资与新疆中泰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

  《补充协议》中,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994,311,400元。上述转让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9年11月6日得利斯股票收盘价(6.90元/股)的90%。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疆中泰持有的具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45,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新疆中泰将实际享有得利斯的控制权,自治区国资委将成为得利斯实际控制人。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引入国有资本,有利于促进公司紧抓“一带一路”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优化股权结构,加快战略布局,引进更多战略及产业资源,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及机会,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快速发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