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控股股东及高管承诺不减持

2018-01-24 12:28:5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少鹏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少鹏)利民股份1月24日午间公告称,1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李明、李新生、李媛媛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承诺函显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李新生、李媛媛承诺“自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将于2018年01月29日解除限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孙敬权、陈新安、许宜伟、谢春龙、沈书艳、林青、王娟、王向真承诺,自2018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同时,承诺人表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披露显示,利民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李新生、李媛媛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8.78%股份,其中,李明、李新生、李媛媛合计持股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