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第二大股东东方集团拟发行可交换债

2017-12-26 16:45:0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孔子元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锦州港26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东方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为标的股票申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308,178,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39%。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