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卷入买卖合同纠纷 控股股东及第三方声明护航

2017-10-16 12:2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夏子航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夏子航)自2016年底起,东华能源及其子公司卷入一场买卖合同纠纷中。

  据公告,原告MABANAFTPTE. LTD., 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哈里斯郡地方法院起诉东华能源与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华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最终判决。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市场波动、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东华能源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作出承诺与声明。东华石油向广大股民的承诺:东华石油将为东华能源就上述事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东华石油以自身全部合法资产保障东华能源不因上述事宜遭受任何方面的风险与损失;东华石油保障东华能源免遭风险与损失直至案件胜诉或最终东华能源完全不受影响。

  此外,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045.HK)董事长朱永宁也作出声明:“如果东华能源因上述案件遭受到了不利影响或者除正常诉讼费之外的实际损失,我愿意以我个人持有的全部合法财产,来保证东华能源不受任何负面影响与免遭任何损失,且无需东华能源向我支付任何价款,直到该案件结案,从而保障东华能源始终在阳光环境下运营并持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