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所设并购基金拟2.6亿收购怡钛积20%股权

2017-08-22 0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金力泰22日早间公告,公司与浙江领雁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新兴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近日,公司接到领雁资本的通知,领雁资本与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河子怡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了关于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初步意向,并拟签署合作备忘录,拟由并购基金以现金形式,通过股份转让和增资结合的方式,出资2.6亿元,向标的公司投资以持有其20%股份。
  据公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行业内关键的 OCA 光学胶和膜类精密模切加工、纳米涂层表面精细加工、氟橡胶等材料配方开发及加工技术,为数十家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组装厂商提供切割精良的光学及涂布材料和氟硅材料产品。标的公司是OCA模切行业及氟硅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产品技术及良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产品品质以及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该类产品在市场中的主要供应商。在新产品研发方面,标的公司积极围绕原有主业,将产品线拓展到半导体制程用高纯化学材料的研发生产。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7至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7,000万元、11,000万元和15,000万元,合计不低于38,000万元(在计算业绩承诺项下净利润时,可以剔除标的公司计入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交易对方承诺在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后,应将上述股权转让所得在扣除相应税费及预留质押融资等财务费用后,汇入各方共管账户,专用于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交易对方所增持全部公司股份需锁定12个月,12个月后按照各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期解锁。
  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承诺,在并购基金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之前,向并购基金提供一家各方在交易协议中指定的同行业公司股东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标的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该公司不低于51%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标的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收购及控制该公司,系并购基金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前置条件。
  交易对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并购基金享有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优先收购权,具体投资标准、投资条件和价格届时由各方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称,并购基金的本次对外投资使公司能切入化工行业的新材料领域,未来可能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及提高公司抗行业周期风险的能力有积极作用。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损益预计将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