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木隆投资受托行使金洲管道3.29%股份投票权

2017-08-16 1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群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黄群)金洲管道8月16日午间披露,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与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木隆投资”)14日签订 《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前者将其合计持有金洲管道股票相关投票权委托给万木隆投资公司行使。据悉,委托股份包括 目前上述董事、高管持有的金洲管道1711.2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9%,以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间内增加的股份。

  根据协议,金洲管道同意将委托股份的投票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万木隆投资行使,万木隆投资同意接受该委托 。截止8月15日万木隆投资持有金洲管道6017.5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6%。上述协议签署后,万木隆投资可行使共计7728.78万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进峰、封堃、李巧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