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尔佳:西安地块被收储是唯一处置方式

2017-07-12 12:23:3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朱先妮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朱先妮)特尔佳12日午间公告,公司因关于处置西安子公司土地方案的议案收到问询函,公司就子公司土地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认为土地由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储是唯一的处置方式,收储总价款合计约7748万元。

  6月26日,特尔佳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处置西安子公司土地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未通过。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问询函,问询函就公司后续处置西安子公司土地的计划及相关安排进行了问询,公司主要股东分别就其投票情况进行了说明,表示因所获取的资料及信息尚不充分,无法就土地处置方案做出合理判断,希望进一步了解有关西安子公司土地更详细的情况,以便做出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决策。

  回溯事件,2012年4月5日,公司特尔佳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沣东新城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内投资兴建“汽车缓速器生产基地”,该项目计划投资1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周期30个月。2013年3月27日,西安特尔佳以人民币56万元竞得了编号为FD1-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协议约定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开工,在2017年3月30日之前竣工。

  其后,特尔佳陆续投入资金建设,但由于宏观经济放缓、国家新能源政策、电涡流缓速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综合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成本的考量,公司放缓建设该项目的建设节奏,因此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预计收益。

  2017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西安国土资源局认为公司超过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认定该土地为闲置土地,现应有关规定进行处置。2017年5月19日各方签署了相关收储协议,但与该协议有关的议案最终未获股东大会批准,故该协议未执行。

  鉴于上述情况,特尔佳表示,在西安特尔佳公司未能如期开展基建施工且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情况下,土地由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储是唯一的处置方式。此次处置的收储总价款应包括西安特尔佳取得该土地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和配套费及西安特尔佳就该土地已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已完成的地质和文物勘探费等,预计约人民币7,748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最终交易情况及2017年度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