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股份获国资委批复

2017-06-13 16:39: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史文超) 龙江交通13日晚间公告,国资委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所持公司246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龙高集团持有公司44048.21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