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大股东拟进一步增持

2017-05-19 20:5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史文超) 国海证券19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在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正式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暂停新开证券账户;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在一年内对公司开展全面内部合规检查,并每季度向证监会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责令处分存在代签名、代盖章、代管资产管理产品等行为的王者旻、邓卫中、陈嘉斌、耿聪等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同时,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此外,证监会拟认定郭亮为不适当人选,在决定书下达之日起8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职务;拟撤销分管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胡德忠、燕文波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对公司历任合规总监李慧、刘俊红、付春明予以公开谴责;拟对姚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公司同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原增持计划,在原实施期限内增持国海证券股份至国海证券总股本的2%;并计划在二级市场进一步增持不超过总股本2%的国海证券股份,全部累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国海证券总股本的4%,实施期限为自2017年5月19日起的12个月内,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