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未能完成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2017-03-20 16:49:4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 新时达20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接到证监会核准文件,核准公司向苏崇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收到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办理。但由于资本市场的变化,自取得核准文件以来,公司股票价格一直较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有一定差距,公司未能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遵照证监会的核准文件,批复到期自动失效。